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规定,为做好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更好服务广大师生,2026年上半年拟开展两批次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分别拟定于2026年6月、7月授予学位。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
申请2026年6月、7月两批次学位授予的研究生均于3月2日-4月6日间在“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毕业或学位申请】模块提出学位申请,在【学位申请信息填报】模块完成信息填报。请按照上述时间申请,逾时系统将无法再受理。
二、毕业生图像采集及毕业信息核对
(一)图像采集:毕业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图像信息采集,完成后方可进行以下毕业程序2026年预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集中采集已完成,未参加集中采集的同学请在2026年3月2日前至自助拍照机补拍。自助拍照机位置:西区主楼一层办事大厅、东区三教一层大厅、烟台研究院研究生公寓一层大厅、三亚崖州校区10层大厅。(通知详见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组织2026年预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研生通知〔2025〕80号)。
(二)信息核对及毕业申请:毕业生(除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人员)须在管理系统中“毕业与学位”—“核对毕业信息”模块完成信息核对同时提交毕业申请。该信息是上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网上核对只有一次,请毕业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按要求认真核对。
如未认真核对,将由毕业生本人承担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如网上信息核对提交后又发现错误,请于3月25日前提交研究生信息修改申请,以上时间段后无法修改。
(三)毕业生资格自检:毕业生须在系统中“毕业与学位”—“毕业资格自检”模块进行毕业资格自检。只有通过毕业资格自检的学生可发起毕业(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如毕业资格自检有问题,可按系统提示问题联系负责老师解决。
(四)延期毕业申请:2026年4月13日-5月31日
1.延期每年申请一次,统一延期一年(即统一延期到2027年6月),如有申请11月或1月毕业,可到时发起毕业申请。请每位毕业生根据学业进展和就业情况,对毕业时间进行慎重选择。
2.在学位论文送审过程中评审不通过可申请“延期毕业”(已达到最长在校学习年限者不可再延期)。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答辩,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3.未达到最长在校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修完培养方案及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完成培养环节,可在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前一学期提出申请结业。
4.已接近最长在校学习年限的研究生,研究生院在达到最长在校学习年限的前一学期末给出“温馨提示”。
三、学位申请资格审查
(一)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是进行学位答辩的必要前提,需要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完成。根据学校学位授予安排,学院将组织两次学位答辩资格审查,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确定个人拟参加的资格审查批次。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
6月批次:2026年4月1日9:00-11:00,14:00-17:00
7月批次:2026年4月21日9:00-11:00,14:00-17:00
(二)审查内容与流程
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包括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审查、预答辩、重复率检测、公开发表学术成果审查等内容。具体提交的材料如下:
1、纸质版材料:在指定时间提交到新植保楼1002室
①学位答辩申请书及导师承诺书(附件1);
②符合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的PDF全文打印本。
学位论文需按照《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研生〔2025〕1号)《太阳成集团tyc33455研究生学位论文参考文献格式规范》撰写(附件10);
③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已发表或在线发表研究论文全文或盖红章的同意论文发表的中文正式接收函或往来邮件英文文章接收函的截屏打印件。接收函需另附文章全文,要求导师在接收函上写明“情况属实”并签字确认;
④申请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毕业生,还需提交《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延迟公开研究生申请表》(附件4)
【提示】申请延迟公开的研究生,全部由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安排送审;延迟公开的评阅费由学位申请人及导师承担,学校承担答辩费及延迟公开期满后学位论文送教育部平台抽检匿名评审的费用。延迟公开详细规定请见《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研生〔2021〕2号)。学校将对延迟公开学位论文进行重点检查,延迟公开论文在论文抽检中出现问题将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研生〔2019〕5号)从严处理。学院将严格审批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的申请。
⑤返回答辩生还需提交:《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审查表》(附件2)、《博士学位预答辩审查意见》(仅限博士,附件3)及表格里面所要求的相关附件、毕业证或结业证复印件等。一式2份。
【提示】具有返回答辩资格的研究生仅限于以下范围:2023年6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博士研究生;2025年6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硕士研究生。
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需提交:《博士预答辩审查意见》(附件3)。
【提示】申请学位答辩的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于2026年于4月14日-16日前往研究生院学位办(西区主楼203)领取入学报名原始材料,在自助打印机上打印成绩单(东区:一教、二教、三教、主楼;西区:新教、主楼)。领取的材料请与资审材料一并提交。
特别提醒:同等学力博士、返回答辩生在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前需完成预答辩。
2、电子版材料(用于重复率检测):
研究生在管理系统提交查重版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报告,教务老师通过管理系统进行查重,并按照本学院(学科)制定的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对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判定,符合要求的方可安排专家评阅。
特别提醒:重复率检测需要在学位答辩资格审查纸质材料提交前完成并通过检测,请保持资格审查纸质材料和重复率检测电子版的一致性。
重复率检测格式要求如下:
须删除封面、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书、图和照片。
此电子版论文或实践成果报告将用于查重,重复率规定详见《太阳成集团tyc33455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的暂行规定》(附件9)。图书馆对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的结果,只提供《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洁版,不提供重复的文字部分。
3、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各培养单位报送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资格审查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意见至学位办备案,与每批次校抽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同时报送。
四、校级抽查
(一)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抽查管理办法》(研生〔2021〕1号),以下研究生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需进行校级抽查送审:
所有博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
部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按照“随机抽取、重点抽查、二级学科/领域全覆盖”原则进行抽查,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以下几种类型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需进行100%抽查送审:
1.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
2.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人员;
3.往年曾被抽查到,但办理了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4.上一年度在北京市学位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评议意见论文的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校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查中评阅不通过的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
5.新获批学位授予点的第一届研究生;
6.新获批导师所培养的第一届研究生;
7.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抽查的研究生。
(二)硕士校级抽查时间
2026年3月31日(周二)。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组织开展,请届时留意详细安排。
五、专家评阅
(一)校级抽查专家评阅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送审
1、相关时间安排如下:
学院于4月13日、5月6日向研究生院提交资格审查通过名单。研究生在管理系统提交隐去个人信息的PDF版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报告和相关信息。导师在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学院统一导出通过导师审核的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报告、摘要与送审信息汇总表等发至研究生院学位办,最后由研究生院按时送审。其中,校级抽查硕士论文或者实践成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匿名送审,博士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按照“3+2模式”,分别由学位办和院系匿名送审,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送审时行业专家需占半数以上。
校级抽查专家评阅意见返回时间一般为3-4周,研究生院将积极与平台方协调,及时将评阅意见同步到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学生可登录系统查看。若有评阅意见不通过需加送等情形,评阅时间将会延迟,请研究生和导师预留送审和修改时间。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
第一批次送审 | 第二批次送审 | |
学院提交校抽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 4月13日 (周一) | 5月6日 (周三) |
研究生在系统提交论文或实践成果、导师审核 | 4月15日-16日 (周二-周三) | 5月7日-8日 (周四-周五) |
学院提交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摘要、汇总表 | 4月17日 (周四) | 5月9日 (周六) |
根据评审周期要求,申请6月批次学位授予的研究生,请参加第一批次送审;若第二批次送审的评阅意见返回时间较早且其他各项流程顺利,也可申请6月批次学位授予;申请7月批次学位授予的研究生,可参加以上任意一次送审。
结果反馈:学生可自行登录系统查看送审进度,请依据意见修改论文并在系统填写和导出打印《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评阅意见修改情况表》。
(二)非校级抽查及申请延迟公开送审
1、通过学位答辩资格审查的非校级抽查硕士论文,由导师自行组织送审。
2、申请延迟公开的由所在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安排送审,严格审批延迟公开申请。延迟公开的评阅费由学位申请人及导师承担,答辩费及延迟公开期满后送教育部平台匿名抽检评审的费用由学校承担。学校将对延迟公开进行重点检查,出现问题将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研生〔2019〕5号)从严处理。
提交流程研究生在管理系统提交隐去个人信息的PDF版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报告和相关信息。导师在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六、学位答辩
学位评审通过后由导师组织学位答辩,由导师聘请的答辩秘书至少在答辩前4天,将答辩学生的姓名和学生告知学院教务老师,由教务老师设置答辩秘书后,答辩秘书登陆管理信息系统发布答辩公告。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需再次登录管理系统录入答辩结果,否则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针对答辩委员会的意见无法进行表决。
(一) 时间安排:
6月授予学位批次: 2026年5月26日前
7月授予学位批次: 2026年6月28日前
(二)答辩要求及方式
请务必按照《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6年修订)》(中农大研生字〔2026〕3号)、《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研究生学位申请程序》(研生〔2016〕6号)相关规定开展学位答辩工作。
研究生院及学院将组织督导专家开展答辩督导,确保答辩工作规范、有序。
延迟公开的研究生需按规定发布答辩公告,可不做公开答辩,答辩委员会委员需签署在延迟公开期限内不扩散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信息的承诺书(附件6),并在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秘书统一交至学院。
七、学位信息核对
(一)核对时间
6月授予学位批次:自学位答辩结束后至2026年5月26日前
7月授予学位批次:自学位答辩结束后至2026年6月28日前
(二)内容及步骤:
研究生答辩结束后,需及时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位信息核对,只有完成学位信息核对才可生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学位信息采集数据是学校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的基本内容,学位信息准确研究生才可在学信网成功进行学位认证。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将会导致后续学位认证出现问题,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八、提交答辩和申请学位材料
已完成答辩的研究生在答辩秘书的帮助下,完成学位答辩及学位授予材料的填写、打印、装订、提交等工作。
1、提交时间:答辩结束后三天内
2、提交地点:新植保楼1002室
3、已通过学位答辩的研究生需提交以下答辩材料纸质材料:
①完整版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一本(用于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阅)
②申请学位答辩材料档案袋包含材料见本通知附件8
若研究生有博士后入站等需求需要复印答辩决议,请在提交至学院之前复印完毕。研究生院整理完毕答辩材料档案袋后将移交至学校档案馆。
九、提交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
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是授予学位后国家、北京市、学校开展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主要依据,请修改后谨慎提交,论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须完全一致,一旦提交后,均不得更改或撤回。
1、电子版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
6月授予学位批次:2026年6月2日-16日
7月授予学位批次:2026年7月7日-13日
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2、纸质版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
六月授予学位批次:2026年6月16日 9:00-11:00,14:00-17:00,植保楼1002室
七月授予学位批次:2026年7月10日 9:00-11:00,14:00-17:00,植保楼1002室
纸质版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按照学校要求双面印制,同其他答辩材料一起提交到新植保楼1002室,每名研究生提交三份,其中“独创性声明”及“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导师和学生均需手签字。
【提示】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需在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封面左上角标明延迟公开和期限,如“延迟公开★2年”。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修改后谨慎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须完全一致,一旦提交后,均不得更改或撤回。
十、学位授予及学位证书领取
根据上级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学位证书落款日期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日期一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于6月中下旬、7月中上旬组织召开校学位会,确切日期以实际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为准。会议召开后学位证书将在2个工作日内发放至培养单位,研究生在本学院领取证书。
同等学力博士需在校学位会审议通过且公示三个月无异议后,方可获得学位证书。
学位授予信息是在学信网开展学位信息认证工作的依据,研究生院将在校学位会召开后7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上报完毕学位授予信息。学校上报结束后,还需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研究生学位信息方可认证成功。
十一、其他
(一)2026年申请毕业及学位授予的研究生请加入“太阳成集团tyc334552026届研究生毕业生”微信群,以便接收各项提醒。该群已建立,如仍有未入群的同学请联系62732775(朱老师)62732449(向老师)。
(二)办理毕业流转手续
毕业生线上办理毕业流转审批手续,通过后方可领取学位证书、毕业证书。
(三)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2026年度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选工作将于2026年6月份开展。申请7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将参加次年(2027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选。2026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选通知预计于5月份发布,届时请留意相关通知。
1、研究生院学位联系人
朱老师 010-62732891
xueweiban@cau.edu.cn
2、图书馆论文提交联系人
雒老师 010-62738640
联系邮箱:nicholis@cau.edu.cn
3、研究生院学籍联系人
梅老师 010-62734935
4、学院研究生教务:
向老师 010-62732449